上周在公司听了一个有关品牌建设的讲座。演讲者是中山大学的李丰教授,曾留学于日本,讲了很多在日本的见闻。很多例子在网上曾经看过,而有关菲佣的道德和习惯的例证对我有很大的启发!
对于工作关系的处理上,普通保姆和菲佣存在着迥异的差别。菲佣认为,雇主是老板,他买我的服务,他的家是我工作的地方。而普通保姆则喜欢按照旧式的习惯,希望和雇主保持一种“家人”的感觉。这可能与我国注重家庭亲情的传统息息相关,然而强调家庭的感觉也会将保姆的职业范围和标准模糊化,实际上也是保姆行业尚未完全成熟的一种表现。
在主人家工作八年的菲佣居然从来没坐过主人的沙发,这不仅让教授先生吃惊,更让同学们感到震撼。国内的保姆绝对不会有这样的习惯,也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思想意识。由此推及其他,在我们中华文明大国里,尚有许多需要培训和完善的地方。我们内心都很注重个人道德,但更多的是需要进行公共道德的训练。职业操守的范畴应扩大到更大的范围,在更多的层面接受训练。
反省日常的工作和生活,我们也有很多个人意识。如果能够把工作当成理性范畴的事情,生活当作甘性范畴的情感,或许我们可以在工作中不再演化个人情绪,而在生活中注重相互的感受,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,也是让自己开心的根本前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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