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字,字典上说是形声字。它的本意是加工玉石。也就是说,先要有块玉,然后按照某个规律和标准去琢磨加工。后来被引申出了修缮,区别,媒人,使者,规律,物理学,温习演奏。
——《说文》理,治玉也。顺玉之文而剖析之。
——《韩非子·解老》理者,成物之文也。长短大小、方圆坚脆、轻重白黑之谓理。
——《楚辞·屈原·离骚》吾令蹇修以为理。注:媒人。
——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。行理之命,无月不至。注:“行理,使人通聘问者。”
——《荀子·王制》理道之远近而致贡。注:区分辨别。
——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运极则化,理乱相承。
——《古诗十九首》被服罗裳衣,当户理清曲。
「理」字,此字不见於甲骨文及金文,最早出现 於《诗经》,《左传》等西周典籍中,主要为治理之意,是为一普通观念.至《庄 子》,「理」字已具宇宙论意涵,而发展为一重要哲学概念.
合理中的“理”字,本身就是周易的范畴,我们应该知道,任何一个事物,都是象、数、理三者的有机统一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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